二百六十八章 终结(三)-《狼烟晚明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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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能算完了么?对不起,还是不能。

    必须证明康妃是十恶不赦的坏人——否则,做下这等缺德事,难逃骂名啊。大人们一向可都是既要做那啥又要立牌坊的!

    然后,我们今天在《明史·列传二·李康妃列传》里便可以白纸黑字地看到:“选侍侮慢凌虐,朕昼夜涕泣……选侍因殴前圣母,自忖有罪,每使宫人窃伺,不令朕与圣母旧侍言,有辄捕去。”

    !

    殴打太子生母,虐待太子,以至于太子昼夜涕泣?

    你当读者们都是傻子么!

    话说回来,这罪名,得死啊!

    是得死。因为死人不会说话,不能为自己辩白。

    果然,没几天,哕鸾宫失火了!

    不过,康妃没死成:她抱着女儿逃了出来。

    那可不行,她必须死!

    再不久,康妃试图悬梁自尽,女儿自己跳井了。

    可惜,还是没死成,被一直同情她的宫人救下来了。

    “皇八妹入井谁怜,未亡人雉经莫诉!”皇城内外人们在窃窃私语,刚刚做了皇帝,就把养母和妹妹逼死,这个天子有些呵呵。

    一边是气势汹汹满口正义的“道德君子”朝廷重臣,另一边是抚育自己长大的养母和天真无邪的妹妹,懵懵懂懂刚刚登基的少年天子无奈之下妥协了:“朕令停选侍封号,以慰圣母在天之灵;厚养选侍及皇八妹,以遵皇考之意。尔诸臣可以仰体朕心矣。”——这个“矣”字说明了一切!既然你们口口声声要为朕的亲生母亲复仇伸冤,朕就停了养母的封号。但她总是朕的养母、更是先皇的人,那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是朕的亲妹妹,给她们一口饭吃,让她们勉强活下去,总可以了吧!

    于是,我们在史书中便可以看到一个极其诡异的现象:“恶毒阴狠”到无以复加竟敢殴打太子生母凌虐太子的康妃,竟受到天启、崇祯两任皇帝的优待,直到满清定鼎中原,仍由清廷拨款供养到寿终,享年八十多岁,亲眼见到了那群“正人君子”面对李闯和多尔衮时的丑态,并见证了他们得到应得的下场!

    至于有的史书里还记载康妃巴结拉拢魏忠贤云云,那更是毫无历史知识的混账话,不值一驳:她是至高无上的主子,太监是主子一句话就得自己找绳子上吊的奴。大明不是东汉,岂有此理!

    至此,读者诸君不妨查查“移宫案”里面那几位正人君子都是谁、再看看后来被魏公公各种手段弄死的都有谁……还会觉得被“丧尽天良”的第一权阉“残害”的那些“忠良”们冤么?

    我不觉得。

    尽信书不如无书,读史,需要有自己的独立判断。看到吊诡处,不妨掩卷而思:这几行字是谁写的?为什么要这样写呢?

    对了,还有一件事,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开头:崇祯上位,打发了魏忠贤。但知道结尾的人则屈指可数——崇祯自挂煤山前几个月,总算彻底想明白自己到底是被谁坑的了!于是下令:收敛魏公公遗骨,修坟立碑祭奠。

    一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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