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百六十二章 乱战-《狼烟晚明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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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*补前一章的知识点:“非我族类,其心必异”

    语出《左传》,原文是“非我族类,其心必异。楚虽大,非吾族也,其肯字我乎?”

    这里的“族”,意思是宗族、氏族,不是民族。不用说大明那时了,时至今日,严格来说,我们的所谓“民族”就遗传学而论,划分也远说不上什么严谨——西南地区,往往是按地理条件人为定义:亲兄弟两个,一个住河东的被定义成某族、住河西的就被定义成另一族;另一个例子是回族,其实应该是指信奉伊斯兰教的群体,与生物遗传学关系不大,从人种上来说,大部分是汉族——当然,汉族这个定义本身更不严谨,历史上多次战乱,人口大迁徙造成的结果必然是民族融合,在这种问题上较真儿不仅不会有什么结果,更没有任何意义。至于把“非我族类其心必异”这句恶意满满且毫无逻辑的话中的“族”硬引申为民族,那就更扯淡了:美美恶恶便是足够,对吧?

    再扯远一点。原始阶段的人类,生产力低下,别说经济作物的出产靠老天爷的风调雨顺,外出渔猎碰到猛兽都保不齐要把小命丢掉,占据一块丰腴之地当然是活下去的最好保障——于是便会有争夺和冲突。这时候,个体完全无法无法生存,最可靠的只有血亲,就像狮群狼群角马群。

    一个家庭既不能内部通婚延续血脉,更无法有效对抗更强大的觊觎者,于是一些家庭群体开始联姻——部落便形成了。几代下来,部落各成员之间都会有血缘上的关联,便形成了原始的氏族。

    源于对自然资源的争夺,矛盾的主体由家庭扩大到部落,然而代价也更大了:两个部落交战,败的身死族灭,胜的也元气大伤,白白被其他人捡了便宜……于是后来有聪明人想到部落联合——“国家”的雏形出现了:武王伐纣便是部落联盟。

    还是围绕自然资源的占有,国家之间爆发冲突,一打就是几千年。在这期间,为了加持自己的战力,各种神灵登场了——看,我们有雅典娜的保护、哼,我们有战神阿瑞斯、别怕,战死的勇士都会去英灵殿享受盛宴……随后宗教战争开始出现:我的神比你的神更好!

    其实究其本源,就是资源争夺。

    直到二战以后,生产力得到空前发展:农业作物不再需要再过多依靠看老天爷的脸色、轮船/飞机/铁路可以让各种物资低成本大范围快捷流通、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是不断细化的分工协作……若干项成熟的条件叠加在一起,人们开始思考:我们为什么还要用最高昂的成本——战争,去获得通过成本最低廉的方式——贸易,便可以轻松得到的一切呢?

    在这个大环境下,价值观便会取代血缘、宗族、甚至民族、国家,成为彼此建立牢固关系的基石。因此,蒙昧时期的“非我族类其心必异”之说,如果在最原始阶段多少还有一点点道理,在今天,就当像“刀耕火种”的理念一样,应该被更先进的方式取代了。

    器物如此,思想,也该如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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