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我,顾城!” 陈雪林挠挠头,心想不是说的中午前嘛,现在才几点呀,有七点吗? 她打开自家大门,把顾城请进来,一脸纳闷儿地问:“怎么这么早?” 顾城把昨天干的蠢事说了一遍,陈雪林听后笑了:“也行,上次去县城,我还没怎么逛呢。” 顾城见她没生气,狠狠松了一口气。 手掌一翻,炕上出现一瓶热牛奶和一杯热豆浆:“喝哪个,自己选。” 陈雪林犹豫了下,选择了豆浆,顾城便拿起牛奶来喝。 “包子、馒头、煎饼,还是面包?” “随便吧,我先洗漱一下再说。” 陈雪林端着脸盆出去了,她刚瞥见镜子里头发乱糟糟的自己,感觉丢人极了。艾玛,想逃呀! 不过很快就淡定下来。这顾城,这么早过来,自己没收拾不是很正常嘛,有啥好躲的。 厚着脸皮把自己收拾好,就看见炕上多出来一盘生煎包。 小小的一个个,可爱极了。上面坠着黑芝麻,底下是金黄色外皮,看起来十分酥脆。 “这个不错嘛,看起来很正宗。”不正宗的不好吃,滋味还不如寻常肉包。 顾城点点头,心想这些都是他亲自认证过的,味道方面绝对没问题。 和陈雪林吃完早饭,收拾好屋子。看着天色大亮起来,把门一锁,准备去找白珊珊。 临出门前,顾城往陈雪林的斜挎包里塞了一支钢笔和一个小本本。 小本本很寻常,她见多了。可这英雄牌钢笔,金灿灿的,还挺好看。 后世,已经很少使用钢笔书写了。因为钢笔对书写的要求比较高,一不小心就会糊成一团,而且墨水会随着时间流逝,变浅变淡,最后消失。 所以考试、签署文件等,都采用了书写更加便捷,墨水稳定性更高的中性笔。她已经好些年没用过钢笔了。 更何况,工作后基本上都在跟电脑打交道,一年到头也难得动几次笔。要不是最近看书看得多,陈雪林怕是都得来个提笔忘字呢。 “灌好墨水了,你到时候拿出来用就行。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