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对,她的确是在想公子……的荷包。 没钱花啊没钱花…… 三天后,响午。 洛思云如往常一般,吃完午饭就去院子里逛了逛消食,然后就去书房练字。 昨天,刘妈就抽了个空去书社给她买了笔墨纸砚等文具回来,很普通的一套文具,墨是普通的碳墨,纸也是最便宜的那一档,泛黄还有黑点的,可能就比糊窗的纸要坚实一些。 哪怕如此,这也要一两银子一刀。 不要笔洗、笔架那些,林林总总算下来,一整套必要的文具,也花了大九两银子。 本来还剩十两银子的家当瞬间缩水,就只剩半贯了,嗯,相当于绿梅一个月的月银。 想到这,变得穷困潦倒的洛思云恨恨地写下一个字。 因为是比较劣质的墨条,哪怕是很认真很细心磨出墨水还是有些浓淡不均,用手指点一下,甚至还能感觉到里面的颗粒,那是磨不碎的碳粒。 稀得和水一般的墨印在粗糙甚至有些裂开的黄纸上,就像解了锁链的猴子,四处蹦哒。 原本还算清秀的一个字,被到处游走的的墨水毁得面目全非,粗一块少一块的。 看着糊成一团的字,不知道为什么,洛思云好像从中看出了它对她的嘲笑。 啊! 老天爷啊! 就在洛思云生无可恋之际,绿梅掀开珠帘走了进来,先是流畅的给她行了个礼,才笑容满面的道,“姑娘,元福在外面求见!” “元福?”洛思云愣了一下,这谁呀? 这名字怎么这么熟悉的。 绿梅提醒,“公子手下有两大得力下属,分别是元安和元福,元安一般跟在公子身边,负责公子的安全和外出事项,元福则留守国公府,主要负责府里的杂事等事项!”这个情况只要是国公府的人注意打听一下就知道的。 听到这,洛思云顿时想起来了,怪不得这么熟悉。 原来雇主临走时说过他的名字。 还说,以后每个月都会派人给她送银子,送银的人不是元安就是元福,叫她要注意点。 “就他一个吗?” 以为她不相信就一个人来,绿梅点头, 绿梅点头,“应该是的,奴婢没看着有别的人,就他一个在外面等着姑娘呢!” 第(2/3)页